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没通过?这10个问题或许能帮到你!

来源:招教网时间:2019-10-11 16:02:34责任编辑:yangguang

关键词: 教师资格

  • *备考没方向?
  • *考试时间不清楚?
  • *成绩看不懂?
  • *考试内容没有掌握?
  • *拿证之后何去何从?
  • *别人上岸也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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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须要纸质资料吗?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教师资格网对报名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从2019年上半年起,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所需提交材料有如下重大变化: (1)减少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目前可进行信息比对的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学籍信息、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 (2)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系统将根据申请人在报名环节如实、准确填报的报名信息,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认定机构会在申请人认定通过后,将带有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连同教师资格证书一起发给申请人。因此,不再需要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申请表纸质版。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另有规定,请按其规定执行。 (3)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站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认定报名过程中的“认定报名须知”栏目下,下载并打印《个人承诺书》,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签字的《个人承诺书》完整、清晰照片,系统将自动添加于新版申请表内。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另有规定,请按其规定执行。


二、不能成功注册或忘记密码怎么办?

(1)不能成功注册申请人首次注册时,输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如果系统提示(红字):“该用户已注册!”,而您本人确实没有进行过注册,也没有委托他人进行过注册,请按以下要求发送邮件到jszgwb@163.com。收到邮件后,会在24小时内接到回复。邮件主题:(申请人姓名)申请重新注册用户信息邮件正文内容:用户信息非本人注册,申请重新注册。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电话,有效邮箱。邮件附件:申请人本人手持自己的身份证件正面(信息面)的清晰照片(用来确认是申请人本人)。

(2)不能成功登录或重置密码在登录系统时提示密码错误,需要自行找回密码的过程中,a.如果系统提示:“请输入您已注册的证件号码作为账号,并正确输入与之匹配的密码,如您未在系统中注册账号,请先注册”,说明还没有在教师资格网完成用户注册。如果在本网站完成了注册,但登录时仍出现以上提示,则有可能是注册时录入的身份证件号码有误。这种情况下,需要用正确的个人信息重新进行用户注册。b.如果系统提示:“证件号码、姓名与注册信息不一致!”,说明找回密码时输入的证件类型或姓名有误,请核准后重新输入。如果确认本次输入的个人信息无误,则有可能是你原注册的证件类型或者姓名有误(如姓名中有数字、字母、空格或者特殊字符等)。这种情况下,需要按以下要求发送邮件到jszgwb@163.com。收到邮件后,我们会在工作日24小时内给您回复。邮件主题:(申请人姓名)申请核查注册信息邮件正文内容:找回密码时,系统提示:“证件号码、姓名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申请核查注册信息。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联系电话邮件附件:一张申请人本人手持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正面(信息面)的清晰照片(用来确认是申请人本人)。


三、实名注册的时候收不到手机验证码怎么办?

(1)用户实名注册时,若点击“免费获取验证码”后未出现任何提示,建议更换浏览器(请使用谷歌浏览器)。 (2)若点击“免费获取验证码”后,系统出现了“短信验证码已经发送,请注意接收”的提示,但手机五分钟内未收到验证码的,建议尝试使用其他手机号码,用更换的手机号码重新接收验证码进行注册。系统对一个手机号码每天只发送三次验证码。使用其他手机号码注册成功后,可以在“个人信息中心”中将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再修改为您本人的手机号码。 (3)若点击“免费获取验证码”后,出现了“短信验证码已经发送,请注意接收”的提示,但手机五分钟内未收到短信验证码的,如果您的手机号码是“携号转网”或者是“新号段”号码,请拨打010-58800171,请工作人员解决。


四、取得了教师资格证之后,每年都需要注册认定吗?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是否纳入定期注册范围,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已纳入注册范围的地区、学校和教师要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任教学校的文件和通知要求,按时进行定期注册。

未纳入定期注册范围的人员无需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仍然有效。


五、单科成绩过期但已经取得成绩合格证明,可以认定吗?

单科成绩有效期(两年)仅用于判断是否能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与是否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无关。也就是说,申请人在各单科成绩有效期内参加面试并且面试合格获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在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即使您的某一个或全部单科成绩都已经过了有效期,但只要您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您就可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三年,合格证明右上角标注了有效期,请自行确认。


六、我是免考师范生,该怎么认定教师资格证?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的要求,各省份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经毕业或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包括全日制教育硕士,下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仍可以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学业成绩单)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各省开展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年份不同,具体请咨询本地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教师资格网首页右侧有各省份工作网站及联系电话,请自行查询。


七、认定之前,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了变化怎么办?

(1)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后发生变化的此类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无法匹配到考试合格信息,请您在认定过程中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类型进行认定报名。在现场确认时携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身份证件原件、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件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进行确认。 (2)无法核验变更前所获得的学历信息的无法核验变更前所获得的学历信息的,核验学历信息时核验类型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并按步骤完成提交。提交完成后,核验结论为“待核验”。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件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如果认定机构有其他要求的,按认定机构的要求办理。

(3)无法核验变更前所获得的普通话信息的无法核验变更前所获得的普通话信息的,核验普通话信息时核验类型选择“录入证书”,并按步骤完成提交;提交完成后,核验结论为“待核验”。申请人需要在现场确认时携带身份证件原件、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件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如果认定机构有其他要求的,按认定机构的要求办理。


八、报名系统里没有查到我的成绩合格证明信息怎么办?

请仔细检查教师资格网注册用户账号时所使用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是否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一致,特别要注意注册账号的姓名中间是否误录入了空格、拼音、数字或其他特殊符号等。如果发现证件号码有误,请按照正确的证件信息重新注册。如果发现姓名有错误,请登录账户进入“个人信息中心”,进行修改。修改完成8小时后一般可以关联到国考成绩。如果发现您的考试合格证明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请联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电话:010-82345677,网址:http://ntce.neea.edu.cn),更正合格证明的错误信息后再进行关联。

如果经检查后,个人信息确无错误。需要发送邮件到jszgwb@163.com。收到邮件后,会在24小时之内收到回复。邮件主题:(申请人姓名)无法关联国考成绩邮件正文内容:教师资格认定中无法关联国考成绩。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和联系电话邮件附件:本人考试合格证明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九、认定申请报名成功之后,如何修改认定的资格种类?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成功后,如果需要修改本次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请按以下方法操作: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后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检查报名信息的“认定状态”。如果是“待审核确认”,则点击“修改”进入修改页面。如果是其他状态,需要先联系认定机构,将您的数据状态修改为“网报待确认”后再进行修改。

修改本次申请认定的资格种类分以下3种情况:(1)将“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修改为“国家统一考试”申请认定的,只需要按如下方法完成修改:进入修改界面, 在“请选择考试形式”栏目中将所选的“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选项改选为“国家统一考试”选项,并点选相应的考试合格信息。之后再检查确认对应的认定机构、确认点等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即可完成修改。

(2)将“国家统一考试”修改为“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申请认定的,需要分两步完成修改:第1步:先将“请选择考试形式”的选项修改为“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并进行提交。第2步:再点击“修改”进入修改页面,修改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并检查确认对应的认定机构、确认点等信息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即可完成修改。

(3)有2个考试合格证明,需要修改使用另一个考试合格证明用于申请认定的,需要分两步完成修改:第1步:先在“请选择考试形式”栏目中将所选的“国家统一考试”选项改选为“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并进行提交。第2步:再点击“修改”进入修改页面,在“请选择考试形式”栏目中将所选的“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选项改选为“国家统一考试”选项,并点选需要的考试合格信息,再确认相应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检查对应的认定机构、确认点等信息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即可完成修改


十、认定报名成功后,发现选错了认定机构怎么办?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过程中,修改认定机构(包括跨省的),需要先确认待修改的认定机构是否还在网报时间内。如果待修改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已经结束,则无法修改认定机构信息。请等待该机构下次认定时再申请认定。如果新的认定机构在网报时间内,可按以下方式修改认定机构: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登录后点击“查询报名信息”,检查报名信息的“认定状态”,如果是“待审核确认”,则点击“修改”进入修改页面。如果是其他状态,需要先联系目前的认定机构,请他们将您的数据状态修改为“网报待确认”后再进行修改。进入修改界面后,依次修改认定所在地信息:“选择省”—“选择市”—“认定机构”—“选择确认点”,提交完成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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